(一)申报条件:
1.在辽阳市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,财务状况良好,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制造业企业。
2.企业主导产品(技术)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。
3.企业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、智能制造基础,已制定数字化、智能化发展规划等,建立工作推进机制,并有具体推进措施。
4.申报的智能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,智能工厂满足《智能工厂评定标准》。
5.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技术突破,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工业软件。
6.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、制造、管理、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,实践模式具有可复制性、易推广性,具有示范带动作用。
7.近3年企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、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,无偷税漏税、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。
(二)申报程序:企业申报资料报至灯塔市工信局,由灯塔市工信局初审通过后,以正式文件向上级工信部门推荐。
(三)政策解答: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辽宁省推动经济稳中求进若干政策举措〉的通知》(辽政发[2024]1号)“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智能工厂,对新获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”。
附件: